2021年度学生国家奖学金汽车工程系初审推荐名单公示
    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指示,依照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财函2019〕105号)文件精神,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我系于202110月7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,研究2021年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会议研究决定,19汽营1班张金兰同学为汽车工程系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人。

现将张金兰同学情况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1、在公示期限内,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系部反映。

2、公示期间,欢迎大家对评审结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,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公示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有明确具体的内容,不能借机诽谤诬告。为便于调查核实,来信请署名,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。

3、公示期限为5天(2021108日-1014日),周六周日法定假日不算公示时间。(联系电话:18274709765 )

特此公示。

 

序号

姓名

班级

专业

政治面貌

加分核算

1

张金兰

19汽营1班

汽车营销与服务

中共党员

34分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关于评选汽车工程系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
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指示,依照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财函2019〕105号)文件精神,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,我将进行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:

组长:阳益贵

组员:李劲夫  周扬帆  廖振兴  陈金友  

蒋维震  高红花  谢文成

    成员: 二年级以上班级辅导员、班主任及学生代表

    二、奖励对象和标准

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专科学生及五年制的五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
三、申请基本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,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。参评当学年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,助成绩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均在本专业范围内位于前10%。

四、申请加分条件
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的加10分;省政府荣誉证书的加8分;省级其他部门荣誉证书的加6分;市政府荣誉证书的加6分;市级其他部门荣誉证书的加4分。
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的加10分;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的加5分;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的加3分;在本校院刊物发表的每篇加1分(最高不超过5分)。

3.在学科竞赛方面,获得国家教指委组织比赛的团体或个人一等奖加50分、二等奖加40分、三等奖加30分获得全国其他行业或省教育厅组织比赛的团体或个人一等奖加40分、二等奖加30分、三等奖加20分获得省级其他行业或市级组织比赛的团体或个人一等奖加30分、二等奖加20分、三等奖加10分.

4.在创新、创业、发明方面获省或部级以上奖励加5分;或获得市级奖励加3分。

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学生获省或部级个一等奖每项加5分;二等奖每项加3分;三等奖每项加2分;(总分不超过10分)。

6.在重要文艺比赛中,获得全国和省级比赛个人一等奖每项加5分;二等奖每项加3分;三等奖每项加2分;(总分不超过10分)。

7.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加5分;省级荣誉称号的加4分;市级荣誉称号的加3分。

8.乐于奉献,积极参加院学生会、院团委会、教导队的加10分;系团会的加8分;班级学团干部加4分。

上述八方面之外,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,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资料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1.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先向系部提出申请,填写并递交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。填表前请认真阅读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说明,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。

2.按照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,评选结果要在本系公示五个工作日(周六周日等法定假日不算公示时间)。

3.公示无异议后,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推荐顺序统一填入《2020-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序号、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学号必须准确无误,院系及专业必须用全称)。

4.1015日前须向学生处报送以下材料:申请学生的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;《2020-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。所有材料除签名外,均需打印。纸质版一式两份,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(老办公楼202室)。联系人:谢自芳,电话18975415777;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hncgyxsc@126.com。

六、有关说明

1.全院评选13人,会计系申报4人,经济贸易系、电子信息系2人、机电工程系、汽车系、物流系、院学生会、院团委各报1人。

2.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:

1)国家奖学金申请表;

2)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;

3)系部推荐材料一份

4)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(要求与填报内容一致,至少有两个院级以上的荣誉)

5)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“现身说法”交流分享他们在校学习生活的经验与感受,讲好自己学校的故事,发挥励志引领作用,在易班网上进行推送。

3.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。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不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与否,都必须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,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。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,请统一使用教育厅制定的表格,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,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。

4.学院纪委、学生处资助中心将对各系的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坚决杜绝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和不正之风。如存有弄虚作假和不正之风,一经查实,除取消其评奖资格外,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汽车工程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      2021918